本所公告

2012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期限为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详情请点击查看: http://www.yqck.com/news.asp?id=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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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关于取消铁路客票价外加收软票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管[1996]2909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委 铁道部
录入时间: 2006-07-21 16:25:31
实施时间: 1997-1-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阅读人数: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各铁路局、铁路(集团)公司:
  经研究,决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取消在现行铁路客运票价外加收的软票费。届时凡使用微机出售火车票的车站,可以票价内加收 1元钱,专项用于补偿建立微机售票系统的开支;不实行微机售票的车站不得在硬票价格内加价。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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