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公告

2012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期限为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详情请点击查看: http://www.yqck.com/news.asp?id=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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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企[2006]2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录入时间: 2006-7-1 15:47:26
实施时间: 2006-4-12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企业财务通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数: 0
发文内容: 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67号)转发给你们。对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计提和使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财工字[1993]474号)文件的规定处理。请一并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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