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标题: | 关于中协宾馆收费标准的复函 |
| 发文文号: | |
| 发文部门: | 国家计划委员会 |
| 录入时间: | 2006-07-19 17:34:08 |
| 实施时间: | 1998-1-25 |
| 失效时间: | |
| 法规类型: | 价格管理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所属区域: | 全国 |
| 阅读人数: | 0 |
| 发文内容: | 关于中协宾馆收费标准的复函 1998年1月25日,国家计划委员会 中协服务开发中心: 你中心《关于提高中协宾馆标准间房价的请示》(中协发〔1997〕08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中协宾馆改造后的设备设施条件和服务质量水平,经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体改司,重新核定该所两人标准间客房基价为90元/床日。其他价格事项,仍按《国家计委、国管局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中直机关宾馆饭店招待所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582号)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规定从文到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