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标题: | 关于国家教委考试中心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
| 发文文号: | |
| 发文部门: | 国家计委 |
| 录入时间: | 2006-07-19 17:32:59 |
| 实施时间: | 1998-2-1 |
| 失效时间: | |
| 法规类型: | 价格管理 |
| 所属行业: |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
| 所属区域: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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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内容: | 国家计委关于国家教委考试中心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1998年1月26日,国家计划委员会 国家教委: 你委《关于调整国家教委考试中心考试费标准的函》(教财〔1997〕5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委考试中心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计算机等级考试(1-4级)收费标准由每人38元调整为每人10元。 二、自学考试统考试卷清样费标准由每科700元提高到每科1000元。 三、其它项目收费标准如下: (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0.8元/人次,少数民族地区0.6元/人次; (二)成人高考招生考试费1元/人次; (三)研究生入学统考(二学位)、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和成人高等职教(3+2)考试试卷费3元/每份试卷; (四)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50元/每份试卷; (五)CIT资格审查费1500元/每点每年; (六)CIT模块报名考核费140元/每生; (七)电大视听生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8元/每人每科; (八)全国英语等级证书一级B考试笔试15元/每人每科,口试5元/每人每科; (九)高等学历文凭和英语等级证书3元/每本。 你委考试中心要加强收费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此收费标准从1998年2月1日起执行,暂定2年。以前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