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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期限为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详情请点击查看: http://www.yqck.com/news.asp?id=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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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机电设备成套单位资格认证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价费字[1993]12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物价局
录入时间: 2006-07-19 14:15:18
实施时间: 1993-4-5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全国
阅读人数: 0
发文内容: 物资部:
 你部《关于请批准机电设备成套单位资格审查收费标准的函》 ([1992]物函计
价字43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为了加强对设备成套工作的管理,确保国家重点项目建设,提高设备成套工作水
平,"物资部、国家计委、机电部机电设备成套单位资格审查办公室"开展对机电设
备成套单位的资格认证工作,可以收取如下费用。
 一、资格证书(一正二副)每套20元
 二、认证费 甲级 1500元
乙级 1200元
丙级 1000元
 三、公告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收费收入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项用于证书印制、专家评审、
资料及通讯等认证业务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
收费票据。
 抄送:国家计委、机电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
财政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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