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公告

2012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期限为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详情请点击查看: http://www.yqck.com/news.asp?id=111
工商年检如有建账、审计、年检等疑问,欢迎拨打本所服务热线:
62526672、62529672
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关于消防队、边防检查站、预备役部队缴纳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1991]财农税字第8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录入时间: 2006-7-19 8:52:58
实施时间: 1991-12-28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耕地占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阅读人数: 0
发文内容:  广东省财政厅:
 你厅粤财农税[1991]54号《关于消防队、边防检查站、预备役部队占用耕地征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部队军事设施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消防队(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办的消防队)、边防检查站属武警部队序列,对其车库、营房、训练场、哨卡设施占地,可视为部队军事设施免征耕地占用税;预备役部队不属人民解放军正式序列,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  

友情链接

+ 申请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