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标题: | 关于加强企业年度决算报表布置工作的通知 |
| 发文文号: | [91]财会字第51号 |
| 发文部门: | 财政部 |
| 录入时间: | 2006-07-17 12:15:41 |
| 实施时间: | 1991-8-9 |
| 失效时间: | |
| 法规类型: | 会计处理规定 |
| 所属行业: | 所有行业 |
| 所属区域: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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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内容: | 国务院各企业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加强企业年度决算报表的布置工作,正确及时地编制、汇总企业决算报表, 提高报表质量,现对企业年度决算会计报表的布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事务管理机构和主管部门财会机构,要把企业年度决算报 表布置工作作为会计制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专人来抓,做到及时布置,有关 表式、指标的涵义、口径及相互关系等解说清楚,保证报表编报质量。 二、全国统一的企业年度决算报表的种类、格式、项目由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 司,下同)统一制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三、全国统一的企业年度决算报表各种表式应采取统一编号向下布置。对没有统 一编号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其他要求财会部门报送的报表要进行必要的清理整顿,今后 未经财政部同意,各部门不得向下布置会计报表。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会计事务管理机构或国务院主管部门财会 机构,在符合财政部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财政部统一制订的企业决算报表格式 ,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设计本地区、本部门所属企业填 报的和所属地区、部门汇总填报的决算报表格式,并负责讲解。 五、财政部在每年 6月底前着手企业年度决算布置的准备工作,征求各地方、各 有关主管部门对年度决算报表的修改补充意见,草拟企业年度决算报表格式及编制说 明,在进一步征求意见修改后,一般于9月底前正式印发各地区、各部门执行。 六、财政部对企业年度决算柑表的布置工作,根据当年企业年度决算报表的变动 情况,或采取召开会议形式布置,或印发讲解提纲等形式布置。 七、各地财政部门会计事务管理机构或主管部门财会机构应根据统一的报表格式 和解释口径,采取适当形式,及时认真地层层进行布置。会计决算报表布置、编审工 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