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标题: | 关于同意新华书店系统执行《图书类商品增值税帐务处理办法》的函 |
| 发文文号: | [94]财会字第07号 |
| 发文部门: | 财政部 |
| 录入时间: | 2006-07-17 11:35:21 |
| 实施时间: | 1994-2-19 |
| 失效时间: | |
| 法规类型: | 会计处理规定 |
| 所属行业: |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
| 所属区域: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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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内容: | 关于同意新华书店系统执行《图书类商品增值税帐务处理办法》的函 (94)财会字第07号 新闻出版屠: 你署新出计〔1994〕65号《关于新华书店系统图书类商品帐务处理的意见》文收 悉。经研究同意在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和出版社自办发行环节执行“图书类商品增值税 帐务处理办法”,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我部。 附件:图书类商品增值税帐务处理办法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附件:图书类商品增值税帐务处理办法 一、二级会计科目设置: 1.在“商品采购”(在途商品)科目下设“进货款”、“进项税额”二级科目。 2.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下设“进销差价”、“进项税额”二级科目。 3.在“应付帐款”科目下设“进货款”、“进顶税额”二级科目。 4.在“商品销售收入”科目下设“含税收入”、“销项税额”二级科目。 二、会计分录: 1.发生进货业务,书店凭“送书通知单”(或调拨单的随货同行联)计算进项税 ,填制记帐凭证。 借:库存商品(总定价) 贷: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 ──进项税额 应付帐款──进货款 2.书店取得出版社或发货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填制记帐凭 证。 (1)借: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进项税额 (2)同城付款: 借:应付帐款──进货款 ──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异地付款: 借:商品采购(在途商品)──进货款 ──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收到发货店发来商品并支付货款,核销货、款单据,填制记帐凭证。 借:应付帐款──进货款 ──进项税额 贷:商品采购(在途商品)──进货款 ──进项税额 注:为正确反映“商品采购”(在途商品)期末净值,对未核销的“商品采购( 在途商品)──进项税”月末余额,应在结帐前与“应付帐款──进项税”对冲、次 月初调回。 月末: 借:应付帐款──进项税额 贷:商品采购(在途商品)──进项税额 次月初:会计分录反方向调回。 4.发生商品销售业务、凭“销售汇总单”(或有关单据)填制记帐凭证。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含税销售额) 销售折扣与折让 贷:商品销售收入──含税收入(总定价) 5.月末结转发出商品,凭“商品销售成本计算单”填制记帐凭证。 借:商品销售成本 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 ──进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总定价) 6.月末计提销项税额,凭“商品销项税计算单”填制记帐凭证。 借:商品销售收入──销项税额 贷: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