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标题: | 关于正版软件采购资金账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
| 发文文号: | 财办库[2002]40号 |
| 发文部门: | 财政部办公厅 |
| 录入时间: | 2006-07-17 11:07:37 |
| 实施时间: | 2002-8-28 |
| 失效时间: | |
| 法规类型: | 会计处理规定 |
| 所属行业: |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
| 所属区域: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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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内容: |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正版软件采购资金账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2002年8月28日 财办库[2002]40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 目前,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更换正版软件的工作已经完成,采购软件的财政资金也已经支付完毕。为了使各部门做好正版软件采购资金的账务处理工作,现将有关正版软件采购资金账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1.凡属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部门,其采购正版软件资金的账务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未纳入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部门,其采购正版软件资金的账务处理也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即: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货: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