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公告

2012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期限为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详情请点击查看: http://www.yqck.com/news.asp?id=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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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特殊标志核准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商标字[1997]7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录入时间: 2006-07-17 09:20:42
实施时间: 1997-3-13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阅读人数: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1996年7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02号令发布《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第三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决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特殊标志的核准登记
工作特殊标志经核准登记后,在《商标公告》特殊标志专栏中公告。
 特此通知。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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