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公告

2012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期限为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详情请点击查看: http://www.yqck.com/news.asp?id=111
工商年检如有建账、审计、年检等疑问,欢迎拨打本所服务热线:
62526672、62529672
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名称不再核定外文名称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商企字[1999]第7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录入时间: 2006-07-15 16:38:38
实施时间: 1999-1-19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阅读人数: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完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
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核定企业名称的外文名称。
新设立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热照上外文名称一栏予以空缺;变更企业名称的
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上外文名称也不再核准和打印。
 二、本通知下发前已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上有外文名称的,除变更
企业名称或企业申请取消外文名称外,暂予保留。
 内资企业营业执照上标有外文名称的,应一律在1999年6月底前予以纠正。
 三、企业需要使用外文名称的,应按文字翻译原则,将核准登记注册的中文名称
译成相应外国文字,即可使用。
 请将本通知转发各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并遵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九日

友情链接

+ 申请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