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公告

2012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期限为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详情请点击查看: http://www.yqck.com/news.asp?id=111
工商年检如有建账、审计、年检等疑问,欢迎拨打本所服务热线:
62526672、62529672
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适用有关问题的答复
发文文号: 工商个字[2001]第24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录入时间: 2006-07-15 15:27:39
实施时间: 2001-9-3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个体工商户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数: 0
发文内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适用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个字[2001]第245号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适用问题的请示》(鄂工商文字[2001]1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经营范围的行为,即便没有违法所得,也应依照《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予以处罚。

二00一年九月三日

友情链接

+ 申请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