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标题: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不同文件对商品包装上标注内容的规定不同时如何执行问题的答复 |
| 发文文号: | 工商市字[1997]169号 |
| 发文部门: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 录入时间: | 2006-07-15 14:19:28 |
| 实施时间: | 1997-7-3 |
| 失效时间: | |
| 法规类型: | 工商其他法规 |
| 所属行业: | 所有行业 |
| 所属区域: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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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内容: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不同文件 对商品包装上标注内容的规定不 同时如何执行问题的答复 工商市字[1997]第169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不同文件对商品包装上标注内容的规定不同时如何执行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肥料、农药、种子市场管理 的通知》(工商市字[1993]第373号) ,文件效力属规范性文件。你省沭阳县工商行 政管理局在行政案件处理中, 依据工商市字[1993] 第373号文件进行处罚, 按照 《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据不足。考虑以上情况,我们不对工商市字 [1993]第373号文件的具体内容作出解释。 一九九七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