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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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修正案
发文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9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录入时间: 2006-07-15 10:52:33
实施时间: 2000-12-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广告监督管理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阅读人数: 0
发文内容: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修正案已经国家燕同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第十六条修正如下:广告代理收费标准为广告费的15%。


局长  王众孚

2000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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