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公告

2012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期限为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详情请点击查看: http://www.yqck.com/news.asp?id=111
工商年检如有建账、审计、年检等疑问,欢迎拨打本所服务热线:
62526672、62529672
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烟叶经济政策实施方案请示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经贸委
录入时间: 2006-07-15 08:48:03
实施时间: 1993-8-2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工商商标管理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全国
阅读人数: 0
发文内容: 关于调整烟叶经济政策实施方案请示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经贸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烟叶经济政策实施方案的请示》,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叶用途单一,属国家专卖品,必须根据烟草制品生产、出口和贮备的需要安排生产。烟叶的收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计划,对超过国家计划收购的烟叶税金要全部上缴中央财政。要贯彻扶优限劣的原则,逐步压缩不适宜种烟地区的烟叶种植面积,努力提高烟叶质量。在加强烟叶专卖管
理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向“以销定购,以购定产”过渡。
 当前,烟叶收购工作即将全面铺开,各地要保证烟叶收购资金及时到位,加强烟叶收购和流通中的专卖管理,严格执行收购合同,对违反《烟草专卖法》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对各种非法经营活动要严厉打击,以确保今年烟叶收购工作正常进行。
 

友情链接

+ 申请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