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公告

2012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期限为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详情请点击查看: http://www.yqck.com/news.asp?id=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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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拨交工会经费的工资总额计算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发总字[1984]4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劳动部 外经贸部
录入时间: 2006-07-13 11:35:20
实施时间: 1984-12-29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其他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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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最近一些单位来函询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合营企业每月按企业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的规定中,“企业职工实际工资总额”如何计算,现明确如下:

 合营企业拨交工会经费的工资总额,按照中方职工本人实际得到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和津贴等计算。具体计算范围,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暂行规定”及其有关的解释执行。合营企业中外籍职工的工资总额也应包括在内计拨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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