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公告

2012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期限为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详情请点击查看: http://www.yqck.com/news.asp?id=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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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劳社厅发[2003]4号
发文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录入时间: 2006-7-27 13:29:17
实施时间: 2003-2-25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统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阅读人数: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动态了解各地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的情况,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决定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现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报表》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联系人:培训就业司 王文铎、张达

联系电话:(010)84201651,84201052

附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报表(略)

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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